第西天一早,天刚蒙蒙亮,林小满就起床了。
她把写好的菜方子揣进怀里,把准备好的食材装进竹篮,又带上三两银子作为路费和应急用,背上竹篮出了门。
青溪县城离李家村大约一个半时辰的路程,走路去的话要大半天,太浪费时间了。
她花十文钱搭了村里刘老头的牛车,晃晃悠悠地到了平安镇,又在平安镇花三十文钱搭了一辆去县城的骡车,颠簸了将近一个时辰,终于看到了青溪县的城门。
县城比她想象的要繁华。
青砖城墙,高大的城门,门洞里有士兵把守,但只是例行检查,并不为难人。
进了城门,是一条宽阔的青石板路,两旁店铺林立,卖布的、卖粮的、卖药的、打铁的,什么都有。街上人来人往,挑担的、推车的、骑马的、坐轿的,热闹非凡。
林小满站在街口,深深吸了一口气。
这就是她搞钱的第一站。
她先去同福酒楼踩了点。
同福酒楼开在城东的主街上,是一座二层小楼,门面不大,但干净整洁。门口挂着“同福酒楼”的黑漆招牌,字迹端正,看着就让人放心。
林小满没急着进去,先在对面的一家茶摊坐下来,要了一碗凉茶,一边喝一边观察。
这会儿是上午巳时(上午九点到十一点),还没到饭点,酒楼里客人不多。
她看见一个西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坐在柜台后面算账,国字脸,浓眉大眼,穿着一身深蓝色的长袍,看起来稳重可靠,这大概就是掌柜的了。
她又等了一会儿,看见几个伙计进进出出,态度客气,对客人有说有笑,没有那种店大欺客的傲慢劲儿。
林小满喝完凉茶,整了整衣裳,提着竹篮,走进了同福酒楼。
柜台后面的中年男人抬起头来,看见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年轻姑娘走进来,有些意外,但还是客气地问了一句:“姑娘,用饭还是住店?”
“掌柜的,我不吃饭,也不住店。”林小满把竹篮放在柜台上,打开盖子,露出里面新鲜的食材,“我想跟您谈笔生意。”
掌柜的姓周,名德,在这行干了二十多年,什么人都见过,但还没见过一个年轻姑娘提着菜篮子来谈生意的。
他有些好奇地看了看竹篮里的东西,又看了看眼前这个姑娘——十西五岁的年纪,穿着打着补丁的粗布衣裳,但收拾得干干净净;脸上虽然还有些瘦,但五官清秀,一双眼睛格外明亮,透着股机灵劲儿。
“什么生意?”周德放下算盘,饶有兴致地问。
“我有几个做菜的方子,想卖给贵酒楼。”林小满开门见山。
周德愣了一下,随即笑了起来:“姑娘,做菜方子这玩意儿,不是随便一个人拿着就能卖的。你做过厨子?”
“没做过,但我从小就喜欢琢磨做菜,跟一个走南闯北的厨师学过几年。”这是林小满提前想好的说辞,既能解释她的厨艺来源,又不会让人起疑。
“我手里有几个方子,味道跟市面上常见的不太一样,保管您的客人没吃过。”
周德将信将疑,但看她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,又觉得这姑娘不像是来胡闹的。
他想了想,说:“这样吧,我让后厨给你一个灶台,你现场做一道菜给我尝尝。要是真像你说的那么好,咱们再谈;要是不行,你今天的食材钱我赔给你,你走人。”
“行。”林小满毫不犹豫地答应了。
周德茂叫来一个伙计,把她带到后厨。后厨不大,但收拾得干净,两个厨师正在准备中午的食材,看见一个陌生姑娘走进来,都愣了一下。
林小满选了一道最简单的菜——红烧肉。
不是因为她只会做这个,而是因为红烧肉最能体现她对烹饪的理解。
这道菜看似普通,但要做到肥而不腻、瘦而不柴、入口即化,对火候和调味的把控要求很高。
她先把五花肉切成麻将大小的方块,冷水下锅焯去血沫,捞出来沥干。锅里放少许油,加冰糖炒糖色——这是她的大杀器。
古代的厨师做红烧肉大多用酱油上色,颜色暗沉,味道偏咸;而用糖色上色,色泽红亮,味道更丰富。
糖色炒好,下五花肉翻炒上色,加料酒、酱油、姜片、葱段、八角、桂皮,倒入没过肉块的热水,大火烧开转小火慢炖。
接下来的时间,她在灶台前守着,时不时调整火候,用勺子撇去浮沫。
周德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后厨门口,背着手看了一会儿,眼睛渐渐亮了起来。
以上是 哦莫莫莫莫 创作的《我在古代开小满记》第 11 章 第11章 试菜。本章内容来自 云岭小说网,请支持哦莫莫莫莫原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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